问题 | 法律规定公司法定权利是什么? |
释义 | 1.能以公司的名义起诉、应诉;2.拥有并使用可随意改变的印章或其摹本;3.以任何合法的方式处理不论位于何处的动产或不动产、有形或无形财产、债权或债务;4.资助雇员;5.选举或任命公司的行政人员和代理人,明确其职权,确定其报酬;6.订约权;7.为经营和管理公司事务,制定或修改与法律不相抵触的章程和内部细则;8.有权贷款,使用其资金进行投资,为投资而作动产或不动产抵押;9.在本国内外开展业务活动,建立办事处及从事其他法律许可的活动;10.为公共福利、慈善、科学和教育目的而捐款;11.制定和实施对公司董事、雇员或任何个人的奖励或抚恤计划;12.拥有并行使其他有利于实现其宗旨的合法权利。相关知识: 1、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2、法定代表人的义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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