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交车超载的规定标准是:1平方米超过8人才算超载。目前,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按此标准,城市公交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 1.按车载质量核定人数计算,1T折合15人; 2.座位数加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为0.125m_核定1人,即每平方米可载客不超过8人,设立席的客车供乘客用的地板面积根据GB12428的规定确定; 3.卧铺客车的每个铺位核定1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