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先天性冠心病是否存在歧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拒绝承保或理赔。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先天性疾病的保障范围,则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所填写的健康告知表中如实告知该疾病的情况,保险公司不得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禁止拒绝不合理的赔偿请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因此,若保险合同中未排除先天性疾病的保障,被保险人如实告知该疾病情况,保险公司拒赔先天性冠心病可能存在歧视,违反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可以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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