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一、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包括哪些?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二代的旁系血亲和三代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超过这一范围的亲属,就不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包括什么 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也就是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诉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而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有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及侄子女之间,旁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者是同母异父所生的,为半血源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