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烟草证可以转移。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力度较大,不少零售商户因为拆迁、租赁合同到期而存在搬到了新的地点继续经营的情况。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有关规定,持证零售户因企业(或字号)名称、经营许可范围或经营地址因门牌号或地址名称发生变化(实际经营地址没有改变)的,可以申请烟草证地址变更。 如果是搬迁问题,实际经营地址发生改变的,则需要重新申请许可证。重新申请许可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书面申请一份; 2、经营场所门脸5寸照片一张; 3、工商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5、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申请人需本人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前往当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草证。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许可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原许可证正副本;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五)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