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可以,对此国家有明文规定,子女自己或由公司共同帮交的公积金余额是不可以帮父母还贷,因为房贷主要是由父母自己办理的,所以房屋产权人也是父母并非子女。关于公积金还房贷的原则,简单一句话来说就是,谁是房贷的贷款人就由谁来偿还。不过做父母办理的是接力贷,房屋产权证上也标注了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也算是房贷的共同借款人,属于这样的情况,子女就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给父母偿还房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