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户口本更换的业务,需由该户的户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旧户口本,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包括县级公安办证中心、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以,原则上需要户主本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户内非户主的成员是没有权利更换户口本的。当然,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经过特定的程序,实践中也可能允许户主授权户内成员代为办理,比如户主本人长期瘫痪而无法行走。但是,这类似情况具体需要何种手续,在各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有不同的细化要求,建议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咨询。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