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现无证驾驶人员,可以向正在执勤的交警或者拨打122、110举报。为方便交警部门取证,最好是在行驶前或者行驶过程中举报。并应如实提供实际信息:(1)车型;(2)牌照颜色及牌照号码;(3)车身颜色;(4)地点和正在行驶的方向。 如果您方便也可用手机拍照或摄像提供给122交管部门,如果需要保密可向交管部门说明。他们有义务保密你的举报内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第三条 检察机关受理公民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必须严格保密。 1、受理举报应在固定场所进行,专人接谈,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和询问 2、举报信件的收发、拆阅、登记、转办、保管和当面或电话举报的接待、接听、记录、录音等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严防泄露或遗失举报材料。 3、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不准私自摘抄和复制。 4、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和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调查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查举报人,对匿名举报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 6、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7、在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工作中,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