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为人明知自己徇私舞弊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 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或者应当预见自己徇私舞弊的行为可能 发生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 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成立本罪的主观要件必须具有徇私的动机,所谓徇私,是指屈从私情私利而进行各种违背职责的非法活动。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