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诉法比例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比例原则,是指在是否采取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要同犯罪的轻重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适应。在强调尊重人权的今天,重新审视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功能和目的,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制度中确立比例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确立比例原则可以实现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侦查机关运用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实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肯定和维护,是任何一个崇尚民主法治且实行宪政的国家责无旁贷的任务。 2、确立比例原则能够有效限制侦查机关在适用强制措施上的“自由裁量权”。各国法律普遍赋予了侦查机关适用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自由裁量权”,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限制或剥夺被追诉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确立比例原则可以为防止滥用强制措施上的“自由裁量权”提供可操作的标准。“自由裁量”表现在强制措施方面,就是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对作为或不作为,以及怎样作为进行选择的权力。它有两个层次的选择:一是行为选择,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二是在作为的前提下产生的有关幅度、时间、程序上的选择。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程序的构造采取了减少实施有关强制性处分的审批程序,达到通过这些强制性处分措施来控制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的目的。 4、确立比例原则也是程序正义的要求。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平等对待,即“相同的人和相同的情形必须得到相同的或者至少是相似的对待,只要这些人和这些情形按照普遍的正义标准在实质上是相同的或相似的”。 刑法比例原则 刑法“比例原则”对协调刑法的这两个机能起着重要的作用。即“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两个机能,而“人权保障机能”优先于“法益保护机能”。“比例原则”包括手段的妥当性、必要性和相称性。妥当性,是说采取的措施可以实现追求的目的;必要性,是说除了这个措施,没有其他适当的措施能给关系人或公众造成更少的损害,即采取的措施是损害最小的;相称性,是说采取的必要措施和追求的结果之间是成比例的。 逮捕的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在附条件逮捕工作中的应用:附条件逮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恐怖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有组织犯罪和集团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广的严重暴力犯罪、犯罪、走私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或者严重扰乱社会序的涉众型犯罪、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可以依法批准(决定)逮捕,并应当对侦查机关提出捕后继续侦查取证要求,经跟踪宙查,认为证实犯罪所欠缺的证据不能取到或取证条件已消失的,应当撤销逮捕决定。该司法解释规定了符合作出附条件逮捕的重大案件需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现有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经基本构成犯罪,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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