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冷库动迁补偿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补偿标注,但是几项基本补偿项目是有明确的,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产生的费用、停业造成的损失等。可以根据以上几项思路和当地征收部门进行沟通谈判,争取利益的最大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评估的价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找律师进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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