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宣告失踪程序: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条件是: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由失踪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节的其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一、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几年为失踪人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二、债务人失踪后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