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 使用地笼捕鱼属于国家禁止的行为,会被相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地笼属于禁渔工具,国家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特别是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间,使用地笼违法捕鱼,会被没收渔具,同时还会处以五万以下的罚款。 用地笼,伞笼捕鱼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判处相应的刑罚。在禁渔期,或禁渔区捕捞后果更加严重。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 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