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队撤案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在交警大队双方协商解决并且接受调解的就可以撤案了。由交警队出具调解终结书。双方签名即可。民事赔偿可以撤案,但行政处理则不能撤案。 交通事故一般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 如果遇到较为轻微的交通事故没有涉及人员伤亡的可以在交通局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愿意接受调解的,交通局可以做出撤案的决定。并且由双方进行协商肯定比走法律手段来得方便。 因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轻微的并且事故原因清晰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交警立案后可以撤销,但一些涉嫌犯罪的交通事故即使双方达成和解也是无法撤销的,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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