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负同等责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上班途中身上受伤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职工在上班途中受伤,符合法定的情形的,可以算工伤。即职工在上下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如果是交通事故,且本人不是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