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户籍人口满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户籍人口满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各档阶梯基数如下:第一档≤330度/月或≤3960度/年,第二档:331度-500度/月或3961度-6000度/年,第三档>500度/月或>6000度/年。增加的第一档阶梯电量基数在本电费结算年内有效,余额部分不结转至下一个电费结算年。12月份办理申请的客户,当月电费已发行且全年累计使用电量超过阶梯第一档电量基数的,在申请的同时根据全年已结算电量情况进行电费清算。第二档、第三档中间用的电量仍不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五条 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 第三十七条 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电力生产企业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制定上网电价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