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二)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五)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六)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七)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一、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先还清贷款吗 是的。商业贷款是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 (三)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二、商业贷款怎么转公积金贷款? (一)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二)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三)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四)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五)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六)贷款发放。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七)办理抵押。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