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认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 <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怎么开 1、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2、对于还是采用税务登记证即税号为15位的企业,要证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是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3、不管税号为15位的企业还是税号为18位的企业,有的省市国税局开通了网站查询,如可登录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查询企业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4、提供一份近期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该专票没有"。 二、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流程 1、转登记的程序由纳税人发起。 2、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本公告所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的有关规定,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4、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当即完成转登记。 5、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不符合相关条件,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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