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从学校出走追究谁的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学校是否对在校学生承担法律责任,首先应当确定学校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学校对学生应尽的义务,只有违反其 义务才需承担法律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特殊的民事法律 关系,其特殊性就在于学校对在校学生行为有管理和规范的权 利和义务,尤其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更应当进行特殊的教育管理。学校对在校学习的学生具有以下两项义务:一是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学校上学期间不能未经批准随便出入校门;二是在学校发现学生出走后,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寻找。当学校不履行这两项义务时就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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