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星期六可以领证结婚吗 |
释义 | 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一寸结婚照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至下午五点,而周六一般无法领取结婚证。 法律分析 结婚证一般周六无法领取。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左右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双方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2、本人的户口本;3、一寸结婚照等。 拓展延伸 申请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未婚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结婚登记申请表等。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即可。登记时需双方亲自到场,进行面对面的登记。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登记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先咨询当地民政局的相关规定。 结语 结婚证一般周六无法领取,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九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至五点。申请结婚证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照等材料,已婚需提供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在当地民政局登记时需双方亲自到场,不同地区的登记流程可能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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