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检察院材料怎么写 |
释义 | 向检察相关申请抗诉时,应该提交抗诉申请书、抗诉的证据、法院判决书等的材料,提交时可以由本人提交,也可以由委托人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申请抗诉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3、相关证据材料;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检察院抗诉的申请书怎么写 检察院抗诉申请书有以下内容: 1、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2、抗诉请求。 3、事实和理由。必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一般刑拘多少天材料到检察院 关于一般刑拘多少天材料到检察院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一般刑拘多少天材料到检察院? 正常情况下三天之内材料会递交到检察院,因为刑事拘留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会在三天之内提请批捕。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后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三、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发现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需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刑拘多少天才材料到检察院,刑事拘留了嫌疑人以后公安机关也要根据调查情况才能确定下一步的办案流程,比如刑事拘留期间符合法定条件的也有可能直接对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侦查期间办理取保候审时不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同意。 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院单上写着自愿承认盗窃罪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单上写着自愿承认盗窃罪,意思是当事人是自愿认罪的,承认盗窃行为事实,这属于刑事案件的自认,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单凭当事人承认盗窃事实,就直接认定构成盗窃罪。 假药罪检察院起诉书上面会写量刑吗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在起诉书中是会写量刑意见的,量刑意见可以给人民法院作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申请国家赔偿程序检察院要审核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 (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四)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五)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六)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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