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法取消区域指标,6个月后会自动失效。 拥有“区域指标”或“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并不对个人和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造成影响,在其他申请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相应个人和单位仍可申请参加增量指标配置。【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