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抢劫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抢劫罪未遂量刑标准如下: (1)抢劫未遂涉嫌构成抢劫罪,会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3)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4)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于抢劫未遂必须立案吗 抢劫未遂是可以立案的,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