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综合分析遗嘱真实性的重要性、遗嘱设立的合法性,以及之后遗产继承或者遗赠的复杂性,律师作为具有辅助遗嘱设立、遗产处分的专业能力,以及身份中立属性,最适合担任遗嘱见证人。 因为遗嘱是公民自由处分自己遗产的真实意思表示,五类遗嘱中有其中三类都需要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的作用就是为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涉及财产权益的分割与归属,遗嘱见证人最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关系越远越好,具有一点利害关系,那么这份遗嘱的真实性就会减损。因此来说,遗嘱见证人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 一、口头遗嘱能否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设立人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 2、遗嘱涉及的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生前没有公证遗嘱,也没有公证遗嘱,但后来被撤销。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 5、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继承有哪些问题 遗嘱继承中的问题: 1、如果内容合法,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2、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3、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处理遗产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分配原则;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