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房子归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该房子属于男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么当然属于男方所有。如果该房子属于男方婚前已经缴纳了首付,但是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对于该房子的归属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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