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石家庄市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一级医院80%; 2、二级医院70%; 3、三级医院60%; 4、连续参保缴费的,从连续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普通门诊:起付标准:200,比例:居民报销50%。 可以报销的范围: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不能报销的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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