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0几年前的欠条还生效吗? |
释义 | 一、10几年前的欠条还生效吗? 十几年前的借条是有效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几年前的欠条丢失还可以追回吗 可以追回欠款。 1、作为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文字证据欠条如果出现丢失,对于债权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2、如果欠条出现丢失的情况,在承认最好第一时间找到债务人进行沟通,确认对方的还款意愿。 3、如果对方同意还钱,可以直接进行还款,也可以进行协商,重新写欠条,当然,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欠款。 行动建议: 1、欠条丢失后,债权人最好是准备对方欠款的相应证据进行起诉或者是协商。 2、对应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沟通的文字记录,录音录像等等。 3、协商的话也是要注意把握分寸,不要直接告诉债务人欠条丢失的情况。 4、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尽快考虑起诉的问题。 三、几年前的欠条丢失后有效期几年 1、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在还款日期到了之后的三年内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2、欠条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三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就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行动建议: 1、在我国法律有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2、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3、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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