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有规定吗 |
释义 | 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有禁止性规定。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在建筑物内的共用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或者为其充电。物业有权利禁止业主的电瓶车进入电梯上楼,因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是属于物业管理的;且电动车上楼通常会占用公共区域,如消防通道等地,也是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业主应当按照物业要求将电动车放于指定地点。 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是如何规定的 电动自行车过斑马线应下车推行。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然而,却没有提及电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是否要“礼让行人”这一问题。 关于在经过斑马线时需要下车推行,相信绝大多数的电动车主是不知道的。即便是或许知道有这么一条规定,也不可能严格按照规定遵守。他们认为,下车推行同样要混入过路人群,同时还会影响通行效率,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 目前许多大城市已经没有了“礼让行人”这么一说,因为在城市主干道上已经再没有了斑马线,取而代之的都是人行天桥,非机动车必须要下车推行才可通过。礼让行人问题,成功得到解决。 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罚款吗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佩戴头盔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人予以。罚款金额在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属于现场可以改正的情形,不罚款但是会进行警告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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