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公司决策机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而出,由公司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