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罪直接判死刑: 1、放火罪; 2、破坏交通工具罪; 3、劫持航空器罪;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5、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6、生产、销售假药罪; 7、故意杀人罪; 8、强奸罪;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