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居民区生活垃圾实行几分类?
释义
法律分析:
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标准:一,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的零星废弃物。二,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物。三,湿垃圾:指易腐的生物质废弃物。四,干垃圾:指除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
随便看
偷照片属于什么行为
公安局让辨认照片不能确认怎么说?
公布小偷照片是否侵犯其肖像权
随便拍照算是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是什么意思
南京买房中介费一般是多少钱
中医药管理局属于哪个部门
南京商品房销售政策是怎样的
中医药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诉讼律师和辩护律师的区别
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吗
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吗
辩护人必须是律师吗
不是律师可以当辩护人吗
辩护律师和诉讼律师的区别
辩护人一定是律师吗
辩护人一定是律师吗
不是律师可以当辩护人吗
辩护人是不是就是律师
律师辩护人和辩护律师的区别
公诉人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的区别
律师是诉讼代理人还是辩护人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辩护人是不是就是律师
effect of death
effect of evidence
effect of law
effect of legal ideology
effect of mortgage
effect of notarization
effect of objection to payment
effect of probation
effect of resumption
effect of rights over things
effect of sale
effect of suggestion on testimony
effect of withdrawing an action
effects
effects of law
effects of service of process
efficacious
efficiency
efficiency audit
efficiency doctrine
efficiency labor
efficiency of administration
efficiency of legal regulation
efficiency of operations
efficiency of supervision over administration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28 17: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