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3年,不予保护。3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3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 2、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欠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2年内,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主张。 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方法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 2、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