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所发函属于要约吗 |
释义 | 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一、要约成立内容必须明确吗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成立条件有: (一)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二)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三)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四)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六)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二、要约的有效要件包括什么? 要约有效的要件有四个: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三、要约生效应具备什么条件 要约生效应的条件如下: 1、内容具体确定。发出要约的目的是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能够确定;要约人一般是具体的,但在某些情况下,要约人也可以向不具体的人发出要约; 2、必须是特定人所做的意思表达; 3、要约必须向对方发出。要约必须经过对方的承诺才能成立,所以要约必须是要约方向对方发出的意思; 4、说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约束。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能够说明要约人发出的要约内容:如果对方接受要约,合同将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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