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增值税吗? |
释义 | 自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包括增值税,固定资产初始入账价值的确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如下: 1、固定资产原价;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3、预计净残值;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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