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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死一年了再去销户可以吗
释义
    人死一年了再去销户不可以。具体如下: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3、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注销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的,要有《死亡医学证明书》;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要有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要有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的,要有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综上所述,人去世后注销户口有时间规定。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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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8: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