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注销重新办理需要多久 |
释义 | 公安机关受理户口补录申请且收集整理完相关材料后,在3到5个工作日内将收集整完的材料报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户政部门审批完毕同意补录后即可补办户口。 一、怎么打印两个户口簿 户口管理机关不会同意打印两份的,如果需要可以自己复印一份,还要请管理户口的公安机关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如果户口本丢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重新打印一份户口本,应当携带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或者能证明身份的资料,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单位开具相关个人证明,前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办理。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楼主,要户主去办理。 二、捡到的婴儿怎样上户口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按照以下程序上户口: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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