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上海购房资格 |
释义 | 外地人上海购房资格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外地人买房需要的手续: 1、借款人应填写《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等。借款人向银行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各行答复的工作日数有差别); 3、贷款行同意贷款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根据贷款的担保方式,同时办理质押合同、抵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等担保手续; 4、签订借款合同后,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银行的有关规定,贷款人必须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合同公证等其他手续。 5、借贷双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一般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6、银行审批后,发放贷款。借款人在该银行开立账户,缴付购房首期款(一般是30%),购房协议生效,借款人开始按期还本付息。 综上所述,对上海市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买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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