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个人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近期的一寸照片等; 2、家庭成员证明,包括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等; 3、房屋证明,包括现有住房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4、收入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收入需符合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5、财产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财产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车辆证明等; 6、其他证明,如残疾证明、低保证明、失业证明等。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申请条件和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城市房屋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