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丈夫不给可以先向他要求给予扶养费,还是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 一、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的主体是什么 婚姻关系的主体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这是婚姻的自然层次上的含义。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婚姻。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所谓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处在同一个生活消费共同体中。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夫妻间的互敬互爱。史尚宽先生认为,共同生活一般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亲爱、精神的结合)、性的生活共同(肉的结合)及经济的生活共同(家计共有),这是对共同生活全部内容的概括。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现象层次上的含义。它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这一层含义,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二、扶养和养育的区别 一般说,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 三、夫妻约定财产aa制之后生病生效吗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包括一方因患病需要医治时,对方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在日常生活上互相扶助,在精神上互为支柱。这种义务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责任而产生,是源于夫妻人身关系的特定需要,是保持婚姻家庭和睦平等的基本要求,是一种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就财产问题作出何种约定,都不能因此免除彼此的扶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