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领失业金 |
释义 | 单位辞退员工领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失业证明; (3)失业登表; (4)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第一,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这是最根本的。参保才有待遇,不参保没有待遇。这种情况尤其是要注意企业没有缴纳保险或者欠保的情况,一样是不能连续失业金的,我们只能通过投诉维权的方式,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要求解决。 第二,非本人意愿失业。按照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有关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的。 (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到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裁减解除劳动职工,这也是我们最经常遇到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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