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生育三胎不一定就是违法的,有些特殊情况是可以的;离婚后再婚的话是可以的。 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不罚款。 2、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其中有一个或者有两个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不罚款。 3、再婚夫妻在上一段婚姻中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罚款。 4、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合法再生一个子女。 5、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一个子女,但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此时还可以再生一胎。 6、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及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生三胎的。 一、民法典违法生育三胎如何处理 国家卫计委并没有发布有关2021年三胎相关政策消息,如果生育第三胎,是违法的,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收入倍数征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在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里,不建议生三胎,把两个孩子培养好,就挺好。如果家庭条件好,不差钱的,当然另当别论。 二、民法典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