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或补充吗 |
释义 | 1、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一、修改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修改孩子抚养权不需要特别的证件,需要父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变更协议即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二、关于离婚手续办理需要多久 几分钟就可以了。办理的时间很短,主要是看你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把离婚协议书和相片、户口本、结婚证等带全,工作日到当地的民政局。只要是手续齐全和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跨省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带上离婚协议书、相片、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就可以了。还有,必须两人亲自去。民政局会让你们签字按手印的。 三、离婚财产处分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处分权对财产处分后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