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租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前往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需要提交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住址和联系电话、注册资本、拟注册公司名称、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同时,还需负责税务部门发票的采购和登记,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到公安部门公安科领取公安许可证。对于小旅馆、招待所,通过消防、治安验收后,还需要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大型宾馆饭店设置条例》的要求,按时纳税,进行年检。 法律分析 一、前往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1、提交以下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适用)、住址以及联系电话; 2、注册资本; 3、拟注册公司名称;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房产证及租赁合同, 二、负责税务部门发票的采购和登记; 三、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四、到公安部门公安科领取公安许可证; 五、国家旅游局颁布了《大型宾馆饭店设置条例》。小旅馆、招待所只要通过消防、治安验收,就要严格按照要求,按时纳税,进行年检。 结语 前往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和注册资本,确定公司经营范围,向税务部门申请发票采购和登记,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到公安部门领取公安许可证,并遵守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大型宾馆饭店设置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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