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只要父母没有协议明确说明给夫妻一方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原则上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通过买卖过户给儿子属于赠与。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需要做公证。
    二、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头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与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4: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