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上海居住证7年转户目前未取消。申请人持证满7年、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7年内依法缴纳所得税、具有法定职业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