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损失多少才算重大损失?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关于重大损失如何界定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重大损失界定一:以泄露公司秘密来牟取大量金钱,价值超过五十万元;界定二:由于泄露公司秘密导致公司倒闭破产;侵害商业秘密,是公司经济受损达到五十万元。以上有涉及一点都可认为有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3条,对侵犯商业秘密案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以下规定;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2、因侵权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