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扫黑除恶包括的罪名有: 1、各种菜霸、行霸、市霸等恶势力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闹事、侵害群众利益;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迫工程、债权、恶意目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 3、群众强烈反映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干预经济纠纷; 4、在农村、郊区、居民社区、娱乐场所,组织从事涉及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保障; 5、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组织渔船越境捕捞,滩涂养殖中因划地为界、码头剥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6、黑恶势力操纵的黑导游,以及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取硬要、称王称霸等具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