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合并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个人身份证。 2.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3.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4.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5.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很多地方都会用到这个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6.问工作人员,填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7.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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