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怎么查询无房证明 |
释义 | 网上查询无房证明的流程如下: 1、登录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一般可以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找到链接入口; 2、在网站首页或导航栏中找到不动产登记或房产查询等相关入口,进入查询界面; 3、根据网站提示,输入查询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提交查询请求; 4、系统会根据查询人的信息在数据库中进行匹配,如果查询人在当地没有房产,则会出具无房证明; 5、根据网站提示,选择获取无房证明的方式,如网上下载、邮寄等。 网上查询无房证明的条件: 1、已经在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过房产,并且确保该房产已经注销或转让; 2、没有在当地购买或拥有任何其他房产; 3、已经具备进行网上查询的条件,如在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注册并开通了查询功能。 综上所述,具体的无房证明查询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查询人需要按照当地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操作,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信息,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 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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