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可否单方解除 |
释义 | 《民法典》没有关于赠与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赠与合同撤销规定。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享有撤销权,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公证的赠与合同在某些情况下仍可撤销,如未履行扶养义务、严重侵害权益等。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没有有关赠与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关于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享有任意撤销权。然而,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仍然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